为加强幸福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吉安镇幸福院委托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幸福院院长、护工、炊事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幸福院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必须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持厨师证人员优先。
(四)符合年龄及学历要求:性别不限,女性年龄35-50周岁,男性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曾从事过幸福院工作、对该项工作熟悉、有厨师证、护理员证的优先。院长岗位具备综合协调能力和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符合应聘要求
1.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数量:共3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12月23日,工作日每天8:30-17.30。
(二)报名地点:智汇人才市场(二号站与三号站之间)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到上述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五)报名电话:023-49811888 李老师
五、资格审查:由招聘幸福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面试。
六、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幸福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查综合管理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护理人员具备的熟练能力、厨房实际操作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请人数2: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2:1按1:1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为入围后5个工作日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政审:体检合格后考察工作由招聘幸福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九、聘用: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吉安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并公示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全部纳入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十、待遇及管理
1、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同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接受年度目标考核,达不到有关要求的予以解聘或不再续聘。
2、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院长2340元/月,护工和炊事员为每月2160元,另有夜间值班费、生日礼金等。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五险)。
3、被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必须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后不再享受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十一、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3-66456768。
十二、本简章由吉安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解释。
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