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重庆市永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特勤人员,派遣到永川区公安局留置管理特勤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特勤岗位80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四)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五)符合有关特勤招聘政审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得从事特勤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日
2.报名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环北路昌州大道中段25号(天威汽修旁)保安公司3楼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9855979,15902369150。
3.报名手续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持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退伍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身份请复印件2张)、银行征信记录、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考生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填写《招聘特勤人员报名表》(附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跑,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的2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标准如下:
男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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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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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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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
≤4′25″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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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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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保安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应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及亲属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政审综合评价。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政审还需核查应聘人员银行征信记录。考生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保安公司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重庆市永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特勤岗位综合收入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同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
五、附则
本公告由重庆市永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