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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集嫒医院招聘启事

来源:永川区集嫒医院永川区儿童医院 时间:2025-04-16 作者:智汇人才网 浏览量:
重庆市永川区集嫒医院(重庆市永川区儿童医院)始建于198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在职职工人406人,专业技术人员35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人,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119人。总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5.5 万平方米,业务用房 5.2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90张,配备有西门子螺旋CT、飞利浦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300余台万元以上先进医疗设备。

围绕“一老一小”为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为导向,设置全科医疗中心(急诊急救)、产科(危重抢救、产后康复、无痛分娩)、妇科(宫腹腔镜手术、盆底康复)、生殖医学科(男科、不孕不育症群)、儿科(中西医结合治疗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小儿推拿)、新生儿科(超早产儿抢救)、眼耳鼻喉(腺样体肥大、电子纤维喉镜)、口腔(牙齿畸形矫正)、西医内科(慢病门诊、亚健康调理)、外科(泌尿、骨科、乳腺微创)、中医科(国医馆、中医针灸、整脊中心)、儿童保健科(学习困难门诊、生长发育门诊)、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慢性病管理)、青少年心理健康中心(心理咨询)等临床医技科室22个,另开设产科、妇科、新生儿科、眼耳鼻喉科、外科、小儿外科、小儿消化科、小儿呼吸感染科、小儿康复科、内科、中西医结合科十个全年龄段的住院病区,其中妇产科为重庆市重点专科,儿科为永川区重点专科培育项目。

一、招聘原则

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保障医院高质量的人力资源需求。

二、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执行)。

4、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 招聘岗位及要求

医院招聘.png

四、招聘流程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公众号、招聘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永川区集嫒医院3号楼7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23-61130699 、13508324299

3、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为避免信息遗漏,请尽量选择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需备注籍贯)、证书扫描件(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规培合格证、职称资格证及执业证书),传至邮箱:49713871@qq.com(请务必标注好应聘岗位)。

备注:重庆户籍可微信搜索“警快办”注册并登录平台,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户籍可微信搜索四川省“微户政”平台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2)现场报名: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需备注籍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规培证、职称资格证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备注:重庆户籍可微信搜索“警快办”注册并登录平台,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户籍可微信搜索四川省“微户政”平台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我院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人事科根据岗位发布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的学历、专业、专技职称、工作经历、培训情况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纪检监督办公室复核。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进行,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选人员,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院内公开公示栏、医院钉钉群进行公示。

(六)体检

相关人员在本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入职体检。

(七)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来院入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 其他事项

(一)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

声明:本网站刊载此文,目的是传递更多招聘信息。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客服联系(023-49811888),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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