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院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编外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及岗位详见《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派遣)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详见《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派遣)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试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名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报考。
(一)线上报名:
报名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937223231@qq.com邮箱内。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如:护理岗+张三)。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 2025年7月13日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永川人才市场(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129号附19号2-2,二号站与三号站之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 2025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023-49814888 ,19923721733苏老师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3)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
(4)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提交报名资料后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分值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3.在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测试成绩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合格者,由人事部会同相关科室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院务公开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确定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程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指定的岗位工作。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有关待遇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按规定约定2个月试用期。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单位人事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院工作人员。
十、其他
1.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1.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